南京市地处长江下游,拥有280km长的干流和洲岛岸线,是江苏省唯一跨江发展的城市,也是长江经济带最发达的城市之一。2018年2月,南京市在全国率先以政府立法方式开展长江岸线保护,颁布了《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),率先将长江保护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。“办法”要求南京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、发展和改革、交通运输、国土资源、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长江岸线保护详细规划。
本次规划以《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》为依据,结合《江苏省长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指导意见》等有关要求,以水利部核查长江南京段两岸项目统计成果为基础,加强南京市各部门、沿江各区以及现有相关规划成果等的协调衔接,分析了近年来南京市长江岸线整治行动取得的显著成绩,梳理了长江岸线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,提出了有关岸线清退目标及进度安排、明确开发岸线“高效集约”利用的相关要求,并针对岸线功能逐段提出了相应的保护管控措施等。